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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外配资出借账户和资金转账:515全国投资者保护宣传日

2023-05-20 08:03:18 黄金 157人已围观

简介“场外配资”是指证券公司以外不具备证券融资业务资质的机构或个人向投资者出借资金,组织投资者在特定证券账户上使用借用资金及保证金进行股票交易,并收取利息、费用或收益分成的活动。案例一:吴某非法经营案(出借账户模式的场外配资)参与场外配资可能会血本无归,广大投资者一定要提高防范意识,通过合法渠道参与股票、期货交易,远离场外配资,保护自身财产安全。...

为进一步弘扬理性投资文化,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证监会将每年5月15日定为“全国投资者保护宣传日”,组织动员全国各方力量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投资投资者保护活动,使投资者保护的理念深入人心,成为每个人的自觉行动。

——“场外配资”你知多少——

(1) 什么是场外配资?

“场外配资”是指证券公司以外不具备证券融资业务资格的机构或个人向投资者出借股票场外配资出借账户和资金转账,组织投资者将借入资金和特定证券账户内的保证金用于股票交易。 ,并收取利息、费用或收入分享活动。

(二)场外配资典型案例

案例一:吴某非法经营案(借贷账户异地配资)

场外配资出借账户和资金转账:515全国投资者保护宣传日

【基本案例】

2019年10月起,吴某经营广东亿升信息技术咨询有限公司(简称亿升公司),开发亿升网平台,利用证券公司客户账户为股票交易客户提供配资服务。 炒股客户登录易盛网注册成为会员,将“保证金”转入易盛公司指定的银行配资。 “免息策略、包月策略”计算方式向股票交易客户收取配资利息和交易手续费,并从中获利。 2019年11月至2020年3月,益升公司共收到炒股人以“融资融券”名义投入的资金约3811.4831万元。

[裁判结果]

法院认为,被告人吴某违反国家规定,未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业务,扰乱市场秩序。 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已构成非法经营罪。 据此,以非法经营罪判处被告人吴某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十万元。

一审案号:(2020)粤0605行初3368号

场外配资出借账户和资金转账:515全国投资者保护宣传日

案例2:林某、江某、赖某某、杜某非法经营案(系统分拆方式异地配资)

【基本案例】

2018年10月起,被告人林某作为福建万千恒业投资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长股宝APP”为客户提供股票账户(子账户)。 客户在“长股宝APP”中的子账户进行股票,经纪公司开立的万千恒业公司主账户实时在证券进行交易。 同时,万千恒业公司为客户提供杠杆为本金3至8倍的资金配资资金,并根据配资收取利息。 万千恒业通过赚取利率和交易佣金的差价来盈利。

[裁判结果]

法院认为,被告人林某、赖某、姜某、杜某未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业务,扰乱市场秩序,情节特别严重,均构成非法经营罪。 被告人林某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系主犯; 被告人赖某、杜某、姜某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辅助作用,系从犯,依法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据此,以非法经营罪判处被告人林某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38万元; 被告人赖某犯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九个月,并处罚金被告人杜某犯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4万元; 被告人蒋某犯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九个月。 并罚款9万元。

一审案号:(2021)闽0103刑初164号

案例三:王先生诈骗(虚盘诈骗模式场外配资)

【基本案例】

2020年4月,被告人王某通过互联网购买设立“集集配资”虚假股票平台,设立上海弘泽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王某诱骗他人将股票存入其公司账户投资股票,利用以资金配资高额回报为诱惑,但被害人投入的资金并没有进入真实的证券,王某以此骗取被害人的投资资金。 2020年6月至2020年8月,受害人向“集集策略”共存入元,取款元,损失元。

[裁判结果]

法院认为,被告人王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捏造事实,隐瞒真相,骗取被害人财物。 数额特别大。 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应予惩处。 据此,王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10万元。 一审判决后场外配资出借账户和资金转账,王某提出上诉,二审法院维持原判。

一审案号:(2020)沪0113行初2120号

二审案号:(2021)沪02行终385号

(3) 如何防止场外配资?

1、拒绝参与场外配资

场外配资机构均不具备经营证券、期货业务的资格,需要融资融券服务的投资者需到正规的证券经营机构办理。

2. 警惕虚拟磁盘交易

一些场外配资甚至采用“虚拟盘”等方式,并承诺高收益、高收益。 该行为涉嫌从事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

3、发现线索及时报警

投资者财产受到非法侵害时,如因参与“场外配资”受骗上当,请及时向当地证券监管机构或公安机关报案。

- 结论 -

场外配资不受监管,高杠杆属性放大了市场波动,扰乱了资本市场的正常秩序,属于违法行为。 参与场外配资可能会血本无归。 投资者要提高防范意识,通过合法途径参与股票、期货交易,远离场外配资,保护自身财产安全。

Tags: 场外配资出借账户和资金转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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